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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三步骤”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

时间:2019-09-24 03:39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方案有关要求,财政局主动对标对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通过“三步骤”整改,全力推进工作开展。

一、制度方案,明确目标。我局在收到《湾里区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后立即组织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议,会议要求把脱贫攻坚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我区整改方案中财政部门牵头以及配合的整改任务,拿出过硬措施和办法,逐项整改落实。进一步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清单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下沉乡镇,注重一线。我区实行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乡镇做为资金报账的最后环节,在规范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起着最后“把关人”的角色。加强对乡镇指导及监督,重点查看乡镇是否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拨付材料是否真实完整符合规范。区级有针对性落实奖惩机制,建立乡镇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定期通报制度;建立扶贫项目资金的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启动问责机制。

三、立行立改,长期坚持。通过从预算安排到资金拨付、使用、监管、绩效评价全流程排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总结经验,长期坚持。将扶贫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建立监控机制,不断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助力全区脱贫攻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