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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全面推行林长制

时间:2019-04-01 01:25 浏览:

文/全媒体记者石鹏 实习生吴琳     中国江西网讯 8月12日,记者从省林业部门获悉,为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唱响绿色生态“江西声音”,我省将全面推行林长制。目前,已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

    到2035年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

    《意见》首先明确了我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的主要目标。即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三防”目标,促进全省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到2020年,全省林地保有量稳定在1.61亿亩,森林面积达到1.48亿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以上,全省重要区域森林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初见成效,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基本实现资源总量增长、森林质量提高、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达的目标。

    到2035年,全省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等保持稳定状态,森林质量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生态效益更加显现,林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森林资源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

    从“绿化江西”转变为“美化江西”

    根据部署,到2018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以林长负责制为基础的林长制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构建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

    我省将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按照“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要求,持续增加全省森林资源总量,构筑南方重要生态屏障。抓好重点区域森林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实现从“绿化江西”到“美化江西”的转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重要参考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作为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设立林长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省林长制顺利推行。

    《意见》明确,将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流域生态补偿等考核考评内容,严格奖惩,并将林长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