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 中国江西网记者王樊报道:因多名从业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近日,江西证监局对新余美福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江西证监局表示,经查,发现新余美福景存在以下问题: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志华,从业人员闫建飞、王冬燕等均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私募基金管理人部分登记信息不真实或更新不及时;未建立内部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