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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多举措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

时间:2020-07-26 04:23 浏览:

  /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刘星 实习生吴任之报道:7月24日,记者从《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获悉,为加大力度贯彻落实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适应资本市场新形势,保持政策连续性,南昌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动”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多措并举助力南昌经济高质量发展。

  企业在沪深交易所首发上市奖励800万元

  加大在沪深交易所首发上市企业的奖补力度。企业在沪深交易所首发上市的,给予800万元的奖励。该项奖励分步实施,其中:(1)拟上市企业在券商等中介机构辅导下完成股改的,给予100万元补助;(2)企业获得江西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受理函的,给予100万元补助;(3)企业首发上市申请文件被中国证监会或沪深交易所正式受理的,给予200万元补助;(4)企业在沪深交易所成功首发上市的,给予400万元奖励,在科创板上市的,另给予200万奖励。

  支持企业赴境外上市。企业到香港交易所、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伦敦证券交易所等境外交易场所上市,募集资金净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并汇回我市的,一次性给予800万元奖励。3.鼓励外地上市公司迁入我市。对注册地迁入我市的上市公司(含异地“借壳”上市后迁入),按“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和扶持。

  实收货币资本达到5亿元奖励投资企业150万元

  加快私募股权投资、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发展。以公司形式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实收货币资本达到1亿元(含1亿元)的,给予投资企业50万元奖励;实收货币资本达到3亿元(含3亿元)的,给予投资企业100万元奖励;实收货币资本达到5亿元(含5亿元)的,给予投资企业150万元奖励。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募集资金达到1亿元(含1亿元)的,给予普通合伙人(GP)30万元奖励;募集资金达到3亿元(含3亿元)的,给予普通合伙人(GP)50万元奖励;募集资金达到5亿元(含5亿元)的,给予普通合伙人(GP)80万元奖励。

  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投资南昌市重点产业、拟上市、拟挂牌企业,按实际投资金额的1%给予公司制投资企业或合伙制投资企业普通合伙人(GP)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辅导南昌市企业在沪深交易所成功上市 奖励保荐团队100万元

  组建上市专家委员会。成员在全国优秀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中遴选,对南昌市可重点扶持和可推进上市进程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并为全市重点企业提供上市培训和业务指导。专家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由南昌市财政资金给予保障。对辅导南昌市企业在沪深交易所成功上市的,给予保荐团队100万元奖励。

  此外,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原《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洪府厅发〔2017〕51号)废止。本政策措施由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