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王樊报道:从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增值税即将开征。
按照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将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开征日期为2018年1月1日。
上述文件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养老保险公司。随着开征日期的临近,影响也逐步显现。近日,包括中江信托等多家资管产品管理人发布公告,提示相关收益“可能因税费缴纳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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