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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时间:2019-08-14 00:54 浏览:

       本报讯 记者陈绍鹏报道:5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到上饶经开区、上饶县,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市委书记马承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东进、上饶经开区管委会主任邵小亭、市委秘书长杨建林、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夏秀川参加。   马承祖、汪东进等先后检查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上饶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上饶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上饶县茶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实地详细了解《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随后,检查组在上饶县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上饶经开区、上饶县相关工作汇报和部分市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意见建议。

  在听取了大家发言后,马承祖表示,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抓得非常好,抓得非常关键,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政治敏锐、主动担当和积极作为。

  马承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水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要坚持动真碰硬,着力解决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污水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河道采砂、畜禽养殖、水库养殖、用电瓶打鱼、黑臭水体整治等突出问题。要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把水污染防治的压力传导下去,特别是要抓好《水污染防治法》、河长制湖长制、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落实。

  在汇报座谈会上,汪东进要求,要贯彻实施好《水污染防治法》,增强依法治污意识,用法律武器打好碧水保卫战;要切实发挥好“法律巡视”利剑,严格依法进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促进《水污染防治法》在我市得到有效实施;要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深入了解法律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把人民群众的愿望呼声和意见建议及时反映上来,带头实施好《水污染防治法》,积极为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大美上饶建功立业。

  据了解,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开展的,对“12+3”实现全覆盖。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组织4个执法检查组,对信州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上饶县、上饶经开区、弋阳县、余干县开展了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