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当前位置 : 主页 > 江西新闻 >

发现单位事故隐患 有功人员可获奖励

时间:2019-08-09 02:02 浏览:

    讯 全媒体记者章娜、实习生郭倩、邓琼报道:11月13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联合举办的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该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我省将实施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对瞒报事故隐患或者排查治理不力的人员予以惩治。(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