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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水质如何?11设区市迎考

时间:2019-06-06 08:32 浏览:

    讯 新法制报记者朱叶报道:4月19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南昌召开。

    记者从会上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定于4月至5月对我省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范围做到全省11个设区的市“全覆盖”,检查方式采取重点检查与委托自查相结合方式,选择九江、抚州、景德镇、鹰潭等4个设区市开展重点检查,其他7个设区市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

    检查重点包括: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水污染防治标准、规划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五河一湖一江”和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环境执法和司法保障情况以及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法律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等。

    其中,将检查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河长制和限期达标规划落实情况,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落实情况,流域水环境保护联动协调机制及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和实施情况,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流域基本生态用水保障和生态环境功能保护修复落实情况等。

    4月下旬,检查组将赴设区市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起草执法检查报告,并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交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处理。6月下旬,执法检查报告经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审定后,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同时抄送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