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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遗撒污染路面 一公司被罚1万元

时间:2019-06-04 11:40 浏览:

       本报讯 记者方子健 实习生徐佳一报道:近日,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机动大队对一混凝土车辆运输过程中未采取其他防护措施,造成混凝土遗撒污染路面案件进行处罚,并责令该车辆所属的某建筑构件公司限期改正。   5月10日22时40分,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在饶城滨江西路和广信大道交汇处有混凝土车辆遗撒污染路面情况,污染路面21米。执法人员立即到达施工现场确定污染路面涉嫌当事人。当事人承认自己当时驾驶公司车辆,从上饶市经济开发区三江片区出发,将混凝土拉往恒大二期工地时,途中遗撒污染了路面。

  查明情况后,5月11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鉴于该行为已违反《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于5月16日向责任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于5月22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城管部门提醒,依据《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44条和第77条有关规定,建筑垃圾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遗撒、飞扬,未遵守以上规定的,将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混凝土遗撒污染路面,容易影响行车安全及平稳,也可能造成扬尘现象,建议混凝土车辆运输过程中不要超负荷运载,司机开车在遇到红绿灯时,注意不要紧急起步或刹车,减少遗撒条件,维护道路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