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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严宣誓显担当

时间:2019-01-29 09:24 浏览:

   中国江西网记者 张武明       1月28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是当天上午当选和通过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江西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规定,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当天下午6时25分,在前面的会议议程顺利完成后,宪法宣誓仪式正式开始。随着雄浑激昂的国歌声在会场响起,出席会议的代表全体起立。按照安排,进行宪法宣誓的国家工作人员分三批宣誓,分单独宣誓和集体宣誓两种形式开展。       会场国徽高悬,宪法宣誓现场气氛庄严隆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在全体代表的见证下,单独宣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神情庄重,高声诵读誓词;集体宣誓由一人领誓,其他宣誓人整齐站立其后,跟诵誓词。       诵读完誓词后,所有宣誓人分别郑重报上自己的姓名,然后向会场人员鞠躬,会场响起热烈的掌声。据悉,这是我省首次集中组织新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省政府省长、副省长及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向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