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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检察院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时间:2019-05-25 02:19 浏览:

    近日,安义县检察院在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安义县多家零售药店在销售药品过程中,未向购买者索要医生诊断用药处方,也未拒绝购买者的处方药购药需求。依照《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管办法》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等药品管理法规,处方药需凭医师或其它有处方权的医疗专业人员开写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规定,随意出售处方药,将为人民群众滥用处方药提供方便,将危及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安义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针对这一情况,立即行动,经过详细调查后,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加大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切实规范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