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当前位置 : 主页 > 南昌新闻 >

10月1日起实施!400吨以下内河船舶将要垃圾分类

时间:2020-08-29 03:47 浏览:

  /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王樊报道:8月25日,记者获悉,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这是我国首个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物防治主要按照“船上储存、交岸接收处置”的原则执行;400总吨以下且经核定许可载运15人以下的船舶的生活污水排放要求参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执行,弥补现有国家标准对此类船舶排放控制要求的缺失。

  客运船舶产生的剩油、剩菜、汤水等餐饮污水按厨余垃圾管理,船舶应当将其收集后送交接收设施。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其他危险成分的垃圾按有害垃圾管理,船舶应当将其送交具有相应能力的接收单位,并提前向接收单位提供其所含危险物质的名称、性质和数量等信息。医务室垃圾按有害垃圾管理,船舶应当将其消毒后储存,并送交具有相应能力的接收单位。

  此外,《办法》提出,1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以及经核定许可载运15人及以上且单次航程超过2公里或者航行时间超过15分钟的船舶,应当持有《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和经海事管理机构签注的《船舶垃圾记录簿》,并将有关垃圾收集处理情况如实、规范地记录于《船舶垃圾记录簿》中。《船舶垃圾记录簿》应当随时可供检查,使用完毕后在船上保留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