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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法院四年来审结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227件 判处673人

时间:2020-06-08 00:43 浏览:

刘星/摄

  /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刘星报道:6月4日,记者从南昌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6年至今,南昌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41件,审结227件,判处罪犯673人。

  南昌是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心城市之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核心城市,同时也是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和低碳试点城市,自古就有“襟三江而带五湖”的美誉,绿色生态是南昌鲜明的城市特征和最具竞争力的发展优势。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萍4日表示,近年来,南昌法院积极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着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培育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特色。“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的关系,运用司法手段为南昌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环境资源案件具有责任交织、利益交叉、知识交融等特性,需要在建立专门化的环境资源审判组织的基础上,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以确保环境资源类案件优质高效审理。

  为此,南昌市中院制定了《关于开展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办理的意见(试行)》,明确了环境资源民事、刑事及非诉执行案件类型及受案范围,确保环境资源案件真正实现归口办理。目前,南昌市中院及11个县区法院均已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或专业团队。

  另据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红刚介绍,南昌法院强化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建设,根据环境资源案件特点,挑选精通法律、熟悉环境专业的人员充实审判团队,发挥“头雁效应”,推动院庭长把关案件质量、发挥示范作用。

  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至今,南昌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41件,审结227件,判处罪犯673人;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民事案件62件,审结58件;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58件,审结152件;共受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件,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5件。

  近年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升,针对环境资源领域的民众诉求日益增多。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余行飞认为,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南昌市两级法院积极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等大众传播方式,加强环境资源典型案件、重点法规公开讲解,切实维护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增强环境资源审判公信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