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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在南昌试点律师专业水平评价

时间:2019-08-08 04:15 浏览:

    本报讯 (记者杨静 实习生赖含炘)7月17日,我省出台《江西省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决定2019年在南昌市试点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明年起在全省逐步实施。

    律师专业水平评价采取与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定范围限定为刑事、婚姻家庭法、公司法、金融证券保险、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劳动法、涉外法律服务、行政法等9个专业。每名律师参评的专业不超过2个。参评律师应当在政治表现、诚信状况、执业年限和专业能力4个方面同时符合条件。具有法学博士、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学士学位的,应当在相关专业领域分别连续执业3年、5年、7年以上,其他参评律师应当在相关专业领域连续执业10年以上。同时,要求参评律师在参评前5年内执业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党纪处分、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和信用惩戒。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专业水平评价工作,《实施办法》提出,申报专业律师前,须通过省律师协会专业能力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省律师协会向参评律师发放专业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当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