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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齐差价办理了《不动产权证》 南昌县经济适用房首批上市住户可随时卖房

时间:2019-04-02 00:54 浏览:

    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柳斌报道:3月20日,家住南昌县莲塘镇城东幸福庄园的涂国荣,备齐材料来到所在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居住了8年的经济适用房产权所有。申请成功则意味着涂国荣所居住的经济适用房,今后可上市买卖。

    涂国荣一家5口人,现住的经济适用房79.9平方米,是2008年通过摇号获得资格后购买的。“当时每平方米1300元,比周边房价便宜不少。”涂国荣说,“因为申请经济适用房摇号是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都是房屋共同产权人。现在经济条件有所改善,家庭每个成员显示有住房,想换房却被限购。”

    2016年11月,《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房住房上市和回购操作流程》出台:以购房家庭签订经济适用房合同日期为起点,购得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家庭,可凭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上市。

    “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有限产权,补齐差价取得完全产权后变成‘普通商品房’才可上市交易。经过第三方评估,城东幸福庄园‘变身’,需要补齐每平方米差价600元至700元不等。”南昌县房管局廉租办主任曹艳华称,“除了这套经济适用房之外,另有房有轿车的,按照100%的标准补齐差价;有且只有这套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困难住户,享受40%的差价优惠!”

    “2010年2月8日,我拿到经济适用房房产证。时隔9年,补了差价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房子现在随时可以上市买卖了。”2月11日,徐红霞拿到《不动产权证》后乐开了花。和她同一批办理成功的有24户,成为南昌县经济适用房首批上市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