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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江新区首次发布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时间:2019-03-23 04:27 浏览:

  讯记者左阳天报道:1月18日,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召开记者见面会,首次发布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据悉,该体系对于经评估认定的绿色企业、绿色项目还提出了一次性奖励、财政补助、信贷补贴等一系列配套的激励政策。

  发布三项绿色企业评价方法 目前,绿色金融标准不统一是制约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主要表现在:现行各个绿色金融标准对绿色金融产品的范围界定、分类标准及管理要求均有所差异;现行绿色金融标准所覆盖的对象较为单一,目前只涉及到债券、信贷领域,对证券、基金、保险、碳市场等领域尚未覆盖;现行绿色金融标准主要集中在绿色属性认定标准、发行管理规范等,对于绿色认证评级、信息披露要求等缺乏可操作性的统一标准。

  绿色金融标准是复杂的系统工程。2018年初,赣江新区联合第三方机构深入企业调查,对新区产业现状、产业规划进行摸排;并依专家组意见反复修订完善,目前制定完成《赣江新区绿色企业认定评价办法》《赣江新区绿色项目认定评价办法》《赣江新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引》三项办法。

  本次绿色企业评价方法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在统筹考虑主营业务的正面环境效益和负面环境影响的基础上,提出综合环境效益的概念,并将综合环境效益从高到低分为G1、G2、G3、G4四个类别,依据综合环境效益和企业环境表现将绿色企业分为深绿、中绿、浅绿、非绿四个等级。此外,该评价办法针对主营业务的综合环境效益设定了企业绿色等级上限,G1、G2类企业最高可评为深绿,而G3类企业最高只能评为中绿,G4类企业不得参评绿色企业。通过综合环境效益分类,有效的限制了两高一剩行业参评绿色企业。 对绿色企业、绿色项目提供一系列配套的激励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为鼓励评价办法的落地实施,对于经评估认定的绿色企业、绿色项目提出了一次性奖励、财政补助、信贷补贴等一系列配套的激励政策。如对深绿、中绿等级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对深绿、中绿等级企业的绿色信贷以及绿色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分别按金额的1‰、0.5‰给予补助;对绿色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在向金融机构项目贷款给予1‰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