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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街商铺为何要强制配置灭火器?

时间:2019-03-11 08:01 浏览:

    近期,全南县公安消防大队工作人员走街串巷,向城区各街道商铺经营户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并下发通知,要求经营户在各自商铺配置2个4公斤的干粉灭火器,以提升经营场所防火安全能力。不少经营户就此反映,该县有些街道的消防栓设施建设尚未完善,而消防部门却为何强制要求商户自行配备灭火器?此举有法规文件依据吗?

    对此,全南县公安消防大队解释,该县沿街商铺从事不同类别经营,且面积小,逃生通道少,易燃物品较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惨剧。为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提升群众安全感,今年1月,赣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沿街商铺、群租房等场所应配置2个达标灭火器。大队工作人员在上门开展宣传工作时,并未要求经营户指定购买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也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谋取私利的行为。

    此外,《消防法》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本报记者 童梦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