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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首推无证明落户 7类信息无需纸质证明

时间:2020-01-13 01:22 浏览:

  今天下午(10月31日),市公安局在天桥公安分局召开“数聚赋能、再造流程、办理户口‘无证明’”现场推广会,在全市推广纬北路派出所试点经验。11月11日起,全市派出所将全部实行新的办公模式,打造“数聚赋能”应用示范样板和户“证”网来品牌,由“减证明”向“无证明”转变,最终实现“证明材料信息化、户籍档案电子化、迁入落户实时化、群众办事无纸化”。

  办公模式改变的背后,是济南市公安部门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工作的积极探索。为让群众“少跑腿”、“省时间”、“一次办好”,根据山东省“数聚赋能”和济南市“无证明城市”建设要求,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在现有业务系统基础上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了户口办理“无证明”。

  目前,通过与济南市政府其他各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可实现本市5部门7类信息共享应用(包括2018年以来的人社部门的社保缴费信息、职称信息,民政部门的结婚登记信息,卫健部门的出生医学证明信息、死亡医学推断书信息,国土部门的不动产信息,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登记信息)。后续随着各部门业务数据的不断完善更新,能够共享的数据范围将不断扩大。

  在实际工作中,民警通过机器读取身份证即可实现联网查询共享信息,对需要提供上述证明的不再要求群众提供纸质材料。同时,群众在派出所办理业务时同步实现落户轨迹的留痕,便于群众在全市任一派出所查询户籍资料,实现“服务有温度、管理无感知”。下一步,公安机关还将对历史档案进行电子扫描,逐步实现历史纸质档案的电子化,解决以往档案难以查找、历史档案长期保存破损毁坏难以辨认等问题。

  现场会还明确,除了主项变更等部分业务需要分局进一步核实核准外,其他户口迁移业务一律在派出所当场“一次办成”。其中,居住、就业、落户取消分局10个工作日审批时限,下放审批权限,实现派出所当场批结;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部队家属随军落户取消5个工作日审批时限,由派出所当场批结,群众办理业务“立等可取”。

  公安机关特别提醒:“无证明”不等于“零证明”或不需要证明,而是由申请人提交证明转变为通过政府信息共享直接获取证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