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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智能支付 被他用来骗财物

时间:2020-05-09 01:48 浏览:

    讯 雍寿明、韩斯、全媒体记者陈建新报道:4月8日,记者获悉,萍乡市湘东区检察院依法起诉的一起诈骗、盗窃案,被告人童某某多次利用“智能”化手段行骗。

    据了解,童某某40余岁,无正当职业,有吸毒陋习,经济拮据,生活艰难。于是,童某某想出了两个行骗手段。

    手段之一是声称“我已经付过账了”。童某某在手机中准备了百元、上千元等几个金额不同的支付宝付款成功的照片,到超市或者小卖部购买中高档香烟等物时,利用商家疏忽,假装扫码付款,出示基本对应数额的支付宝付款照片,表示已付款。之后将商品变卖获得现金。

    此外,还有“我的徒弟受了伤”之类的说辞。童某某在租乘出租车或者摩托车时,与司机攀谈显示自己讲义气,取得司机的信任,谎称自己徒弟受伤或者搬家,但奈何身上钱不够,向对方借用200元到800元的小额现金或请对方微信转账,得到钱财后伺机离开。

    童某某去年8月被抓获。经调查发现,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间,童某某先后采取上述方法行骗30余次,骗得财物价值人民币3.5万余元。还乘机盗窃他人摩托车一辆,价值2600元。

    被告人童某某犯诈骗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2年5个月。

    萍乡检察官提醒,现代科技丰富了人们的支付方式,卖方在与人的交易过程中,请先验证到账情况后再交付货物,谨防上当。(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