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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长效机制 织密制度“笼子”

时间:2020-05-04 02:13 浏览:

■/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薛柏武/文

    江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通知》要求,把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纳入主题教育8个专项整治重要内容,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组织各地各单位对已建、在建、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和自评,从严从实抓好整治工作。

    赣州、德安筑牢思想“防线”

    主题教育期间,赣州、德安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深入学习、全面领会《通知》精神,牢记初心使命,树牢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增强贯彻《通知》要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赣州市、县(市、区) 和市直有关单位采取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集中专题学习研讨等方式,认真学习整治工作要求。赣州市委主题教育办作风建设组派出工作人员深入贫困县(市、区)和有关市直单位,对专题学习情况进行实地督导。

    德安县把学习《通知》精神纳入县委常委班子及县住建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等12家相关部门的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确保全面领会《通知》精神,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许多党员干部表示,在主题教育期间开展此项整治工作,表面上是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问题,实质上是促进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对于及时纠正错误的政绩观和价值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南昌、上饶推动整治见实效

    南昌、上饶等地各级党委和政府结合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本地景观亮化工程等城镇建设项目进行梳理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分类施策进行规范整改,对违规建设行为进行严厉处理。

    南昌市对全市重点亮化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排查,发现青山湖景观亮化工程和抚河景观亮化工程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过度亮化问题,依托智慧照明管理系统,科学控制照明开启时间,暂缓实施艾溪湖大桥景观亮化工程和象湖景区景观亮化工程两个2019年城市管理“六改”中的“暗改亮”项目,避免出现过度亮化问题。

    上饶市对已建成项目组织进行自查“回头看”,对在建项目再次组织单位自查审核论证,对尚未开工的待批项目,广泛征询各方意见,认真研究评估,确属有关方面分歧较大、群众反对意见较多的,暂缓启动、搁置或取消。

    鹰潭市结合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专项督导等检查反馈成果开展自查自纠,把信江北路绿化工程和梅园大道、胜利路改造工程列为此次专项整治重点,由市公路局和市城管局分别牵头抓好规范整改,进一步优化工程改造思路和投资比例,调整工程改造范围,着力打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民心工程”。

    景德镇市组织专家组对各县(市、区)、各责任单位自查评估结果进行严格评审认定,通过看现场、查资料、重点谈话等方式,从资金投入、规划建设程序、资源环境匹配、人民群众反映等多角度进行评估。

    九江、萍乡注重“当下改”与“长久立”

    九江、萍乡等多个设区市坚持查改并重、标本兼治,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建章立制抓长效管理,确保决策、管理、监管全过程严把关口、阳光操作。

    九江市完善“长久立”的治本制度,进一步健全动议、规划、立项、审批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推行重大项目决策咨询、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

    萍乡市将建立长效机制与加大督查力度同步,督促全市各部门加大制度建设,建立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长效机制,加强长期监督管理,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新余市围绕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将整治工作纳入巡视巡察内容,持续强化监管,加大问责力度,推进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高安市建立市政府领导班子工作例会制度,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在高安大道改造工程中,通过召开市政府领导班子工作例会,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吸纳有关部门建议,取消路灯更换和压缩改造长度,工程造价下降近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