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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 全力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贯彻实施

时间:2020-05-03 00:53 浏览:

  本报讯 记者程慧报道:“从现在做起,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近日,在广信区清水乡,乡人大主席郑小强组织了9名人大代表,深入到菜场、农户家中,各村农庄、饭店开展“做好《决定》宣传、保护秀美灵山”活动。   清水乡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灵山主景区和灵山游客集散中心所在地。农家乐、土菜馆遍布全乡各个村落,野味产业一度盛行。“村民们对于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淡薄,亟须普及这方面的知识,必须行动起来。”在活动中,代表们向群众发放了宣传单,普及了野生动物保护的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收到了较好宣传的效果。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简称《决定》),我市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积极行动,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2月26日下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1次主任会议,第一时间专题传达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精神,并研究了具体贯彻意见。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转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并将《决定》转发到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群,广泛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带头学习《决定》、带头执行《决定》。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及时召开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进行学习传达。同时,积极协调本地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官方微信平台全文刊发《决定》,在电视台黄金时段全文连续播发,及时做到广而告之;乡镇人大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优势,依托乡镇工作群、乡镇人大代表群、代表联络工作站等平台,动员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通过发放《决定》宣传单、村居大喇叭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有的还将《决定》张贴到社区、村组醒目位置,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为督促“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抓好《决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充实了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计划,将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其中就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决定》的情况;还将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严格对照法律,逐条对照检查,重点查找存在问题;把抓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的贯彻落实纳入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工作计划,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