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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兼职需警惕“刷单”陷阱

时间:2020-04-27 02:29 浏览:

  足不出户就能赚钱,“工作”门槛低、收益快……“网络兼职”成功吸引了一些家庭主妇、待业人员和大学生的眼球。但从事这种工作不仅容易上当受骗,还易涉嫌违法。   “恭喜小伙伴一大早收高工资380元,小兼职大收获。”待业居家的市民罗女士刷到朋友圈文案并配有微信红包截图,心动了,便找到该朋友询问“微信推广刷单”相关兼职事宜。朋友告诉她:“开始几天要在一个手机软件上听课,每天按要求在朋友圈转发6条广告就能领钱;拉朋友进群,每人还有300元额外提成。”如果确定要继续做刷单兼职,得先交押金。看到朋友已经领到工资,罗女士便没有怀疑,立即决定加入这个刷单兼职团队。

  罗女士在朋友的推荐下交纳了520元押金,并告诉记者这还是打折后的价格,原价是600元。罗女士介绍道,“加入了这个兼职刷单的微信群,头两天还有专人培训,要求你上网课打卡。学习结束后做广告转发朋友圈作为宣传广告,内容都是群里一些人做任务的红包金额截图。管理员每天会发任务在群里,大家复制转发该广告在自己的朋友圈即可。”就这样,罗女士按要求做了一礼拜,正式接刷单任务时,被拉进一个语音软件内,大家通过该软件交流,“工作”十分简单,只要懂电脑、会网购即可。该语音聊天软件内每天都会公布需要“刷”购买量或好评度的订单,每个利润不等,自己可以随意选择。而后罗女士才发现,他们晒出来“日赚三百”的红包截图都是包括刷单商品总金额的,实际一单赚得的钱除去商品原价只剩下2-5元。如此一个月下来,押金都没能赚回来。    

  罗女士表示刷单过程复杂,打着“门槛低、收益快、受益高”旗号的网络工作都是骗人的,再也不会信了:“被骗的人很多,我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其朋友林女士讲述刷单经验:“我一般都选不需要支付的,这样风险小。”    

  法律专业人士何律师对记者表示,对于“网络刷单”而言,利用社交软件进行广告推广要比传统的广告营销更具危害性。由于网络的迅速扩散性,很难及时被监管,被骗者维权也十分困难。专家认为,消费者在面对差不多的商品时,会倾向于选择好评多、销量多、信誉高的店铺,“刷单”这种造假行为就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实际上已经违反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是一种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做法。

 

  本报记者 陈建 见习记者 钟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