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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需额外交数万“优先选房款”

时间:2020-03-12 02:47 浏览:

    本报南昌讯 /问政江西记者杨文超报道:瑞昌市安定湖壹号小区数百名业主购房时,被开放商收取了5万至13万元“优先选房款”。瑞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责令开放商核查并退还业主款项。同时,市监局对开放商拒绝提供调查材料行为处罚10万元。

    徐先生2017年底购置安定湖壹号小区一套总价55万元住宅,开放商要求他额外支付一笔5万元费用,名为“优先选房款”。“业主不交这笔钱就不能买房,如不交钱,开发商会收走1万元定金。”徐先生说:“当时开放商还要求这笔钱只能以现金形式当面交清,既不开具发票,也不提供收据,甚至不能拍照。”

    除徐先生外,小区5栋、7栋超百户业主都遭遇开放商额外收取5万至13万元不等的“优先选房款”,

    瑞昌市住建局联合多单位对安定湖壹号开发商——瑞昌福银实业有限公司展开调查。安定湖壹号小区5栋、7栋共计308套商品房,已经销售305套,瑞昌市监局通过对额外交费业主经过登记,涉及资金超千万元。对此,瑞昌住建局采取关闭该公司网签备案系统等限制措施。针对该公司未按照要求提供调查材料的行为,市监局依法罚款该公司10万元,并将案件移送瑞昌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26日,瑞昌市委市政府领导约谈该公司负责人,要求公司在2020年1月4日前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