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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管道天然气销价联动机制听证会

时间:2020-01-02 00:03 浏览:

        本报讯 记者蔡晓军报道:12月27日上午,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就建立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用气企业代表、政府部门代表、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共19人参加了听证会。

  本次听证的我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是指我市全市范围内使用管道供气的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拟实行居民用气和工商业用气销售价格分类联动。当燃气经营企业的综合购气价格涨跌幅度低于5%时不作调整;当燃气经营企业的综合购气价格涨跌幅度高于或等于5%时,启动价格联动机制;如遇国家、省重大价格政策调整,无论居民用气或工商业用气销售价格,均从其调整。

  对于居民用气价格联动,听证方案提出,为保持居民用气价格的相对稳定,居民用气价格联动周期原则上不低于12个月。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医院等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一并实施联动。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上报市发改委审核后执行。对于工商业用气价格联动,听证方案提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根据燃气经营企业综合购气结算价格调整实行联动,周期原则上不低于3个月,体现非居民用气价格的变动性。

  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8个县(市、区)接通了“西气东输”长输管道气,中心城区现行居民气价3.26元/立方米,从2019年9月1日起非居民天然气基准销售价格为2.73元/立方米,销售价格为3.25元/立方米。联动方案听证后将待市场物价平稳后报政府批准,再择机出台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