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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收入却不还钱?老赖被法院先拘留再搜查

时间:2019-12-11 03:17 浏览:

  /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讯 程伟明、胡星星 记者薛柏武报道:老赖有钱不还,自己的酒吧每天都正常营业有经营流水入账,有还款能力却欠债不还。近日,南昌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熊某、钱某进行司法拘留,并对被执行人南昌某酒吧进行司法搜查。

  据悉,2014年4月,张某与熊某、李某签订一份《借款协议》,双方约定:张某向熊某二人提供借款共计人民币200万元,并同意借款期限为两个月,并以南昌市某酒吧10%的股权作为抵押。到期后,熊某暂时无力归还该笔借款的本金,张某又与熊某二人及南昌市某酒吧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延续还款时间,南昌市某酒吧为熊某二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责任,该负责人钱某在协议的落款处盖章签字。

  补充协议到期后,熊某二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起诉讼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熊某、李某共同归还张某借款本金200万并支付利息,南昌某酒吧、钱某对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但熊某、李某及钱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以来,法院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熊某、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南昌市某酒吧、钱某相关财产信息,遂依法对熊某等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高后,熊某在2017年3月作出还款承诺,但其却言而无信并不还款。2017年4月,由于被执行人一直无相关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2019年8月申请执行人张某申请恢复执行,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人南昌某酒吧负责人虽然为钱某,但实际控制人就是被执行人熊某,且酒吧每天都在正常营业,每天都有经营流水进账,被执行人具备还款能力。

  2019年11年28日下午,承办法官传唤熊某、李某、钱某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但只有熊某和钱某到院。熊某、钱某称无钱履行想分期还款又想故伎重演,法院遂依法对熊某、钱某采取司法拘留处罚措施。当晚8时30分,法院集中出动30名干警对南昌某酒吧依法进行司法搜查,扣押了三台收款POS机及若干相关财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