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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彩礼钱是否要退还

时间:2019-10-29 05:12 浏览:

       咨询:王某和李某订婚时,王某给了李某8万元作为彩礼,之后双方登记结婚,不到两个月,双方又闹离婚。问:若双方离婚,彩礼钱是否要退还?   律师解答:彩礼一般是以登记结婚为目的由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彩礼是否需要返还,关键要看是否存在上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