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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翻建需满足哪些条件?

时间:2019-09-19 07:04 浏览:

    市民胡先生:我在老家有套自建平房,最近打算翻建成二层楼房,想问问,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翻建要不要办理手续,有什么相关规定吗?     信州区政府:去年,国家对地上农房翻建有了新的规定,出现以下五种情况的,将会被禁止翻建。一、动工翻建未经审批。在农村,无论房屋新建还是翻新,都需要经过审批,在取得相关的审批手续之后方可动工建设。严格地说,如果未经审批就开始翻建房屋,就属于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可能面临罚款或房屋被拆除。二、房屋翻建超过规定的建筑高度。根据《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政策》规定,农村房屋布局分为垂直分户(建筑层数2层—3层)和水平分户(建筑层数4层—5层),每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3米。如果建设3层楼房,那么房屋的总高度不得超过9.9米,否则就属于违规,将被拆除。三、不是村集体成员,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的房屋和宅基地是严禁私下买卖的,如今很多城里人有到农村买地建房养老的想法,但是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这种做法是不被允许的。只有村集体成员才能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不是集体成员,也就无法新建或者翻新房屋。四、原有房屋的所有权存在争议。如宅基地或者房屋的权属关系不明,老房翻新前,各方需要解决原来房屋的所有权问题,房屋的权属关系明确了,才能申请翻建房屋。五、房屋所占宅基地超过标准使用面积。     (记者 郑欢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