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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城一公司因污染路面被依法处罚

时间:2019-08-02 02:33 浏览:

       本报讯 记者方子健报道:近日,市城管局执法人员日常巡查至饶城明叔路时发现,该路段有大量建筑余土遗撒路面,严重污染道路路面,影响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   城管执法人员迅速查实,该起行为是由于我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运输余土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措施,从而导致余土遗撒,被污染路面长达37米。城管执法人员随即联系上当事人,要求其立即清理遗撒渣土并清洗干净路面,当事人当日即纠正了违法行为,清洗干净了被污染路面。

  鉴于该行为已违反《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按照程序,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城管执法人员遂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自觉缴纳了罚款。运输渣土的余土公司被扣除年度考核分3分,未密闭运输车辆被责令停运5日。

  城管部门提醒,《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规定:建筑垃圾由具有专业运输资格的企业使用专用车辆运输,应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遗撒、飞扬;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而造成余土遗撒、飞扬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车辆至指定场所。

  三言

  两语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饶城一建筑公司终于为自己的过错挨了罚。市民纷纷为城管部门的严格执法竖起了大拇指,点赞罚得好。我们制定了一个城市管理的好条例,但好条例仅仅是挂在墙上,肯定不能显示出它的威来,关键还要用好它,让它长出“牙齿”通上“电”,让那些敢于触碰它的人吃点“苦头”,知道厉害,这样才能长记性。我们开展创国卫工作,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还应该高举起法律的武器,两手抓,两手硬,效果肯定不一样。

  (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