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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规定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从学校食堂中盈利

时间:2019-07-31 01:06 浏览:

    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廖济堂报道:3月1日,记者了解到,省教育厅已下发通知,要求全省高校和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加强食堂管理,减轻委托服务企业负担,确保学生“吃得安全,吃得健康”。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工作意见》,学校食堂的场地、设施由学校提供,按照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对服务实体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学校食堂的固定资产维修改造、配置和更新,以及空调、电梯等大型配套服务设施的投入和运行费用由学校承担。学校要合理分担学生食堂中学校编制内人员的工资经费,不得以任何形式从学校食堂中盈利。

    在食堂日常监管方面,要成立由师生员工代表组成的学校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食堂饭菜的价格进行审核。学校要统筹各项收入渠道,按照一定比例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适时对学生食堂基本大伙进行补贴,抑制饭菜价格过快上涨。此外,学校要定期公布食堂菜谱和价格,学校食堂饭菜价格的确定及调整须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涨价,毛利率控制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省教育厅在通知中要求,受委托服务学校食堂的餐饮企业要进行公开招投标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