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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的“棚改速度”是这样创造的

时间:2019-07-21 01:14 浏览:

     本报记者 龚俊慧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我市棚改工作榜上有名。目前,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方面的2000万资金奖励已经到位。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作出了对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旧房应改尽改的决策部署。围绕这一目标,全市掀起了一轮棚改热潮,创造了上饶“棚改速度”。2016年至2018年,全市城镇棚改计划9万套,共实施城市棚改9.6万套,征迁面积1740万平方米,历年均提前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城乡居民的生活居住条件得到不断改善,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认可。而随着棚改的推进,大批产业、公益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也随之落地,改变了城市的落后面貌,优化了城市空间布局,加快了城镇化进程。

  棚改是公认的“天下第一难事”。我市坚持以上率下,做到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把棚改作为发展机遇来认识,先后多次强调棚改要大力推进,做到应改尽改,并经常深入棚改项目一线考察调研。分管领导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坚持每周了解情况,每月督查进度落后县市,协调解决棚改任务盘子、金融贷款支持等重大问题,推动棚改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高位推进、高频调度棚改征迁工作。市直各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棚户区改造开辟绿色通道,最大程度压缩相关事项审批时限,形成决战决胜的工作态势。

  棚改先“改心”,征收先“征心”。我市坚持把让利于民的原则贯穿于棚改工作中,最大限度保障被征收群众的利益,做到“应补则补、应奖则奖、应帮则帮”。出台最低保障标准,不仅将市中心城区棚改征迁中住房困难家庭每户最低保障标准由国家规定的36平方米提高到50平方米,而且对低于最低保障标准的家庭,安置时一律按50平方米标准无偿补足。各地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搬迁速度奖励、契税优惠、住房困难补助等优惠政策。在棚改项目征迁过程中,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义务为居民搬家;对有特殊困难的家庭优先提供保障房周转过渡;对涉及的就医、就业、就学等问题,无偿为被征收群众提供服务。同时,确保征收公平公正,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执行到底、一个方案推进到底”,从成立机构、召开大会宣传到制定征迁方案、入户征求意见、发布公告、入户调查摸底、组织开展征迁等各个环节,全面按标准实施、全部按程序到位,把“阳光征迁”贯穿全过程,赢得了群众口碑,未发生一起因棚改导致的大面积上访事件。              

  棚改难,还难在资金。我市牢牢抓住国家大力支持棚改的“窗口期”,创新融资方式,拓宽筹措渠道,变“单一筹资”为“多元筹资”,通过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农发行国开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省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及发行企业中长期债券等渠道筹集资金。2016-2018年全市棚改项目共筹集资金557亿元,为全市棚改项目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与此同时,我市牢固树立“党建+”理念,把党建工作延伸到棚改现场,征收征到哪,党旗就插到哪,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市已累计抽调超过8000名党员干部参与棚改工作。通过组建工作组的方式,让肯干事、想干事的干部在棚改一线比激情、比作风、比担当、比奉献。并在棚改一线考察、发现干部,将干部在棚改中的优秀现实表现作为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使一大批棚改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