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当前位置 : 主页 > 江西新闻 >

《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7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19-05-08 03:48 浏览:

   本报讯 实习生徐佳一 记者徐芸报道: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出台的《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目前全国首部规范农民建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我市具有地方立法权以来的首批立法,具有开创性意义。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秀美乡村建设,农村面貌发生较大的变化,但农村规划滞后、农民建房无序,特别是超高超大房屋和违法建设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不仅影响村容村貌,同时造成了土地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为更好地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和规范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保障农民建房权利,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中的一些授权性和原则性规定进行细化,我市制定出台了《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

  《条例》共有6章41条,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立法原则、适用范围和管理职责等内容。第二章为规划和用地,规定了规划编制与许可、用地管理、选址要求等内容。第三章为申请和审批,对建房分户、建房申请条件、不予批准情形、审批程序、许可内容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第四章为建设与管理,规定了开工建设、建设规模、建设期限、竣工核实、监督检查等内容。第五章为法律责任。第六章为附则。据悉,《条例》的出台为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管理、规范农村居民建房、整治村庄建设乱象、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