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当前位置 : 主页 > 江西新闻 >

明起南昌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时 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时间:2019-04-30 01:58 浏览:

《关于办理公积金贷款及提取业务取消身份证复印件的通知》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郑周贇报道:5月9日,中国江西网财经记者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5月10日起,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及提取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发改委《关于请全力以赴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通知》精神,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简化办理公积金贷款及提取业务的材料,5月9日,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办理公积金贷款及提取业务取消身份证复印件的通知》。     《通知》中提出,从5月10日起,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及提取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