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当前位置 : 主页 > 江西新闻 >

我市下发《上饶市征兵工作奖惩激励暂行办法》

时间:2019-04-17 11:28 浏览:

       本报讯 记者龚俊慧 见习记者齐敏报道:日前,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激发高素质青年参军热情,增强大学生参军积极性,提高我市大学生参军比例,上饶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5家单位联合下发《上饶市征兵工作奖惩激励暂行办法》。   据了解,《上饶市征兵工作奖惩激励暂行办法》共分为奖励办法、惩处办法、大学生激励措施和事业单位定向招聘4个方面内容。其中,对于我市各县(市、区)入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10000元,专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6000元,本科及以上在校生(不含大学新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从各县(市、区)入伍的直招士官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专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报销在外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本人返乡应征的交通和食宿费,以及大学新生到外地办理保留学籍手续1人次的交通和食宿费;从上饶辖区高校入伍的大学生(不含新生),每征集1名,奖励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站1000元;应征入伍的非上饶户籍专科以上大学毕业生,在部队表现良好,退役后在上饶市落实就业单位的,根据本人意愿,可直接申办上饶市户籍;在每年的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中,根据本地区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情况,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招聘大学本科毕业生士兵岗位计划数不少于3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