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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菜篮子工程”幌子吸金超亿元

时间:2019-03-09 03:43 浏览:

    讯 单纬、刘华萍、全媒体记者陈建新报道:打“菜篮子工程”幌子办公司,发展1300余会员吸金超亿。 9月24日,记者获悉,芦溪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童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公众吸收资金达1.016亿元,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均判刑7年并处罚金3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周某、童某于2016年3月注册成立江西浙赣众创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周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占股40%;童某为财务总监,占股51%;易某占股9%,不过在成立不久因车祸退出股份,未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之后,周某伪造浙赣公司与芦溪县政府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对外宣传称该公司是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经营菜篮子工程。在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他通过推介会、手机短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宣传,并以交4000元即可成为公司会员,并且每发展一名会员或交纳4000元即可得到7200元推广费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吸收公众存款达1.0161亿元。(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