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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生态补偿:携手共筑“山水画廊”

时间:2019-01-16 09:59 浏览:

本报记者 郑 颖

清晨,一支护林小分队行进在东江源的浩瀚林海里,为保护东江源进行日常巡逻。

“我住东江源,君居东江尾;相隔千万里,同饮东江水。”为了让粤港居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东江源区人民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封闭了山林,舍弃了矿藏,投入了巨资。根据监测结果,东江流域我省出境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要求,稳中向好。

东江是珠江水系三大河流之一,源头区域涵盖我省赣州市龙南、安远、定南、会昌、寻乌5个县,源区流域面积约占东江全流域面积的十分之一,源头水质直接关系到整个东江流域生态环境和粤港用水安全。

长期以来,东江流经的广东省、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我省交流协作,合力保护东江源水域。在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帮助下,赣粤两省还签署了《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正式实施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工作,补偿期限暂定三年,江西省和广东省共同设立东江流域水环境横向补偿资金,每年各出资1亿元。赣粤两省在东江流域上下游联合监测、执法、应急、信息共享等方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建立多层次、多部门的横向对接、协商机制,共同推进生态补偿工作。

除了改善水质,能否让绿水青山成为金山银山,更是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改革是否成功的试金石。这些年,东江源区利用生态优势,以绿色发展引领东江源区经济社会的转型跨越发展——整合资金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加大低产林转产,扶持种植杉木、油茶、猕猴桃等林木果品,源区生态产业面积达23.6万亩,休闲养生、摄影写生、客家民宿等全域旅游新业态蓬勃发展。

东江源跨流域生态补偿的经验,为我省流域生态补偿提供了成功的样板。2015年11月,为加强全省流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力度,提升水环境质量,我省制定《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在全国率先建立全境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主要包括鄱阳湖和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等五大河流,以及长江九江段和东江流域等,以省对县(市、区)行政区划单位为计算、考核和分配转移支付资金的对象,涉及全省范围内100个县(市、区)。流域范围内所有县(市、区)对促进全省流域可持续发展和水环境质量的改善承担共同责任。

我省探索建立了中央财政争取一块、省财政安排一块、整合各方面资金一块、设区市与县(市、区)财政筹集一块、社会与市场上募集一块的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筹措方式。2016年,首期筹集全省流域生态补偿资金20.91亿元,2017年达26.9亿元。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分配将水质作为主要因素,同时兼顾森林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因素,对水质改善较好、生态保护贡献大、节约用水多的县(市、区)加大补偿力度,进一步调动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群众的获得感是明显的。2017年,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全省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92%,比国家考核目标值高12个百分点;全省PM10平均浓度72.6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考核目标,空气质量优良率83.9%。我省还集中力量推进一批重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启动赣州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28个项目全面开工;实施15条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江河源头地区水土流失治理,治理面积840平方公里;全省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总面积达到2551万亩,占国土面积的10.2%;实施耕地保护和修复工程,新建高标准农田290万亩。

经过改革实践,我省成为流域生态补偿覆盖范围最广、贫困地区补偿资金筹集量最大的省份,在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初步成效。2018年1月29日,在原来试行的基础上,《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正式出台,进一步释放流域生态补偿改革的红利。

青山欢颜,绿水欢唱。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激起的浪花,正变成滔滔河流,滋养着赣鄱大地,掀起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潮,筑起美丽的“山水画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