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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部署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时间:2020-04-22 02:10 浏览:

近日,扬州市召开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部署视频会议,会议全面动员部署2020年全市整治工作,措施硬核。

建立整改台账,逐一对账销号

扬州市副市长丁一指出,抓紧开展船舶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改,立即组织开展长江船舶垃圾污水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加大联合执法检查频次,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抓紧细化梳理国家和江苏省明查暗访后交办、媒体曝光等各类船舶和港口污染问题,加强现场核实,建立整改台账,逐一对账销号。深入开展长江“三无”采砂船专项整治,坚决取缔指定停泊点内的“三无”采砂船,全力维护长江岸线、河势安全。

完成安装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生活污水储存装置

2020年年底前,扬州市将完成本市籍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生活污水储存装置安装任务,同步构建信息化监管系统。

加快推进港口码头、水上服务区、船闸待闸区等区域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提升长江船舶污染物的公共接收能力。完善港口码头自身环保设施建设,垃圾和污水做到依规收集处理;从事易起尘货种作业的码头建成防风抑尘设施和粉尘在线监测系统。

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使用,研究出台优惠电价和便利服务举措;加快船舶受电设施改造,进一步提升岸电使用率。

完善电子联单系统加快推广应用电子联单系统,努力实现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依法依规转移处置船舶污染物,解决船舶污染物转移处置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挂牌督办整治任务进展滞后项目

扬州市委、市政府已经把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对各县(市、区)、功能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河长制推进阶段性成效考核。对整治任务进展滞后的项目进行挂牌督办,坚持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着力构建辖区港口和船舶污染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