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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法院获评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时间:2020-01-18 00:58 浏览:

近日,江苏省2019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名单公布,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榜上有名,成功获评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2019年以来,为响应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示范单位的号召,洪泽法院积极参与申报,将近年来进行的节能改造、多种形式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等做法及成效集结成册。经过申报、初评、公示、复核等环节筛选,最终成功获得“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这一荣誉称号。

这项荣誉的获得是全院上下共同努力、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的结果。洪泽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始终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积极采用实用节能新技术,学习节能先进典型,在节能降耗技术控制和管理等方面作出进一步尝试,按照服务标准化、管理精细化、节能常态化的要求,提高洪泽法院后勤保障与服务水平,为人民法院建设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单位:江苏省淮安区洪泽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