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资金拨付突出“快”。收到上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后,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乡村,兑现到具体建设项目,做到不截留、不等待,预算执行不打折扣。 二是资金管理突出“严”。 设立“一事一议”财政专户,筹集的资金全部纳入专户,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统一核算办法,严格实行报账审核、审批责任制度,项目承建单位凭项目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的规范凭证在财政所报账结算。资金管理过程中注重公开,接受各方监督,全方位构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防火墙。 三是资金使用突出“准”。深入研究上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延续和变化,吃透“上情”,摸清“下情”,指导各乡镇如实申报奖补项目,准确使用奖补资金。加强绩效考核,完善考核通报机制,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严肃资金管理使用纪律,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安全、精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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