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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检察院再次荣获“南昌市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19-01-25 17:54 浏览:

    日前,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对南昌市第十七届文明单位进行表彰,安义县检察院再次荣获“南昌市文明单位”称号。
    一直以来,安义县检察院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提高干警文明素质、丰富检察文化内涵、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有力抓手,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全院工作的整体规划。该院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为契机,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青年干警大讲堂等形式,牢固树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维护公正理念,进一步树立清廉意识。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伍,主动开展捐献爱心、义务劳动、无偿献血、关爱留守儿童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干警服务意识。结合法律服务者下乡、检察开放日、法制课堂、“1号大调研”、精准扶贫、送法进企业等活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懂得通过正当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营造“和谐、快乐、向上”的检察文化为核心,坚持赛、练、学并重,以赛促学,以练促学,在全院营造重学习,比业务、赛技能,创佳绩的良好氛围;积极举办气排球比赛、篮球赛、趣味运动会、猜灯谜、诵读会等一系列活动,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续把检察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保持良好精神风貌,推动检察事业与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